据消息指出,包允恬离开了巩维枢,待在纽约过著自我放逐的生涯,有人在中央公园看过一个华裔女子,她的样子就和包允恬一模一样。
这样的消息一点也没有报导的价值,多得是前往寻梦的人梦碎后不敢回台,穷困落拓的生活,不过当事人如果换成了年轻貌美、身价非凡的包允恬,一切就不一样了!
她的丈夫可是台湾女人最哈的企业家巩维枢,而包允恬本人也不是丑小鸭,就算她在台生活再怎么低调,还是有人拍得到她的照片,人家好歹也是美人胚子一个,可是这样的天之骄女居然宁愿待在纽约过她的流浪生活。
相关的消息炒了一个星期后,还是找不出什么所以然可以炒作,跟著又被另一位女星和导演之间的绯闻给盖过。
之后再也没人提起过包允恬,她就像是化成了一阵烟,消失在这世界上。
棒了四年多,有一位女子重新踏上了台湾的土地。
虽然她发现了自己体内还是留著流浪的因子,可是允恬还是悄悄的回到台湾,而且为自己找了个工作。
她动手把自己买回来的木条搬回住处,脱下大衣开始一天的工作。先是到暗房去看看拍好的照片洗出来的效果如何,满意之后再回到满是木屑的工作室里,把木条裁好,装订成特别的相框,再装进自己所拍的照片。
创意十足的摄影作品就这么完成。天一黑,她就背著大大小小的照片到夜市去摆摊,这当然赚不了什么钱,要是碰上下雨,或是警察临检,她什么生意都做不下去。但这纯粹只是好玩,加上有人喜欢她拍的作品,这比被登上杂志或是开个摄影展都要让人开心许多。
她也开摄影展啊!而且天天开,来来往往路过欣赏的人还远比展览馆里的人多!
“包子!警察来了!”
棒壁的大学生通风报信,她赶紧抓起了几幅照片拔腿狂奔,这生活不但有趣,而且多了些刺激。
看来今天生意是做不下去了,庙口那几个混混又来捣蛋,前面几摊卖首饰的阿姨已经被要去保护费了,看来等一下也会找上他们这几摊。加上天气怪怪的,好像有下雨的倾向,允恬干脆拿了家当就离开庙口,找到了自己停在附近的破机车,把东西往脚踏板上一放,戴上安全帽,启动了乌贼机车,留下一团烟雾,就这么离开了热闹的夜市
“她也够奇怪吧?”说话的人回头看了后座的人一眼。
“她回来多久了?”
“有一阵子了!要去看看她住哪里吗?”
“嗯。”车子一路跟著她。
半路下起了大雨,只见她将机车停在路边,从置物箱里拿出了大塑胶布,先是把放在脚踏板上的加框照片给覆住,确定不会淋到雨之后才为自己穿上廉价的雨衣。看得出来她其实已经全身湿答答了,雨水不停的从她身上滴落,看起来像个落汤鸡。
再度发动机车,但是才骑到一半,她又停下车,可能是手冻僵了,只见她从箱子里拿出破旧的手套,戴上手套后才又继续骑著那台冒黑烟的烂车,到加油站加油;好不容易完成了所有事,中途还熄了一次火,她才回到一座老旧公寓。
把车子停在楼下,看来应该也不会有人想偷那辆车,她将踏板上所有的加框照片搬起,人跟著消失在公寓里。
“就这里了!三楼。”
这种外观狭小肮污的小鲍寓,在夜里看来格外的恐怖阴森,白色的光芒在她上楼后不久从三楼的窗口映照出来,那灯看来似乎不怎么亮,因为没多久便开始闪了起来
“哪里有电器行?”
“你不会是想要去修电灯吧?”
“把车留给我,你可以走了。”
“喂,老兄”穿著正式西装的小杨一副受不了的模样。
苞著一叠钞票递到他面前,果然让他不再发出声音。
“谢了!”巩维枢拍拍他的肩。
“唉说什么谢!你等了她五年不是吗?她好不容易回来了,现在你就自己看着办吧!”
呼怎么这么冷?
大概是热水器不够熟吧!出来的水连冒烟都不肯。
她也许要考虑一下换个住处才行。刚回台时是夏天,所以就算水不热也无所谓,但是眼看着天气一天天转凉变冷,虽然不至于像纽约那样下起雪来,不过久了感冒的机率就跟著变大,允恬可不希望就这么受了风寒。
她受过感冒的苦,更确定自己并不喜欢那种虚弱的感觉,快速的擦干身子,穿上干净的衣服,想为自己倒杯热水,才发现出门前已经拔掉了热水壶的插头,而就算她没拔,里头也没水了。
叹了口气,天花板的灯管一点都不合作,一副快坏掉的样子,拼命的闪个不停,最后甚至停止闪动,屋内直接陷入黑暗。
允恬只得把浴室的门打开,让浴室的灯光映些出来,半摸黑地将水壶装满水,放到电磁炉上头加热她只想喝杯热呼呼的水,她真的不喜欢感冒的感觉。
“叩叩叩!”门外突然传来了敲门声。
谁啊?她回头看了门一眼,穿上大外套,再套上毛袜保温,拿起围巾绕上颈部。
门一开,看到了眼前的人,允恬才发现自己根本发不出声音来。
楼梯间的灯很暗,有亮等于没亮,但是她却能从那阴影认出站在眼前的人,那侧影、那气味、那有他在就会变化的气氛,她完全没忘。
“你来这里做什么?”她的声音微微的发抖。
允恬压根没想过巩维枢会知道她回来了,他怎么会知道她在这里?
碑维枢拿起手上各式长短不一的灯管,对她露出一笑。
“帮你修灯。”
手一伸,推开了半掩的门,趁著允恬还来不及反应就先进了她的公寓。
“我没有请你帮我修啊!”她看来有点手足无措,拿起围巾在颈子多缠了几圈,活像是想把自己勒死似的,感觉到有些透不过气,才又绕开了一圈。
“我已经来了。”
碑维枢穿著一件名牌夹克,不是她以前买的但是看来很暖,心想已经有人开始帮他打理仪容了,这不是很好吗?为什么她觉得有点悲伤?
他手里提了些工具,拉来一个小凳子,没有多说什么就直接踩了上去,打开手电筒,将拆开的灯管装了上去。
允恬抬头看他,看得脖子都酸了
“你不要修了!我要搬走了。那灯坏了就算了,我不会留在这里。”
或许她原本想搬走的情绪还不至于这么严重,既然巩维枢出现了,那就表示她真的该走了。
“我把灯装好就好。”他将灯管套上,屋里马上多了几分明亮,但是屋里的破败仍让一切看来多了点灰暗
“那现在灯装好了,你可以走了吧!”她只希望他快点消失在这屋子里,允恬一点都不想再见到他。
可是巩维枢却慢条斯理的抽了几张面纸擦了擦手,顺手拍了拍,没有要离开的迹象。
他看起来成熟了些,身上多了一种她所不熟悉的气质,但是巩维枢仍是她五年前所认识的那个人。
“你还不走吗?”她说过,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他了,不是吗?
“我还没好好看看你。”他丢开手中的纸,对著她说道。
只见她不安的来回走动,看来她和当年还是一样。
允恬不耐烦的将手环抱在胸前,别开了眼“我没有什么好看的”
但是他不肯让她把脸别开,反而伸手握住了她的肩膀,要她好好的看着自己。
“允恬,已经五年了,你难道就不能”
“我已经把钱给你了!”她冷不防的开口。
这句话冻伤了两个人,也让巩维枢的表情跟著僵硬。
“你到底还想要什么?难道不够多你还要多少?”
“我只是想看看你。”
“你已经看到了!”
“你没忘记我还是你丈夫吧?”
“你不肯办离婚,难道是我的错吗?我早已经签了字也盖了章,不管你想怎样,都不关我的事了!要是你想去告我,欢迎你来,反正我也没什么好失去的啊!你以为我还怕什么?”她的身体在发抖,但允恬只认为那是气温太低所导致。
“你难道不能冷静点听我把话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