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我之前为了逃避惨痛的真实而试图欺骗说服自己我是爱李国华的一样。
他只一厢情愿怪罪于我,哪怕不熟悉我,也依然认为是我勾引了李国华而不是他强奸我。
当然也不排除是李国华在他面前说了什么,不过这都不重要了,他不是没长大脑,就像我在事后哪怕再难受也逐渐清醒一样,他的持续加害也只是因为他想。
他愿意,他决定,他渴望,他实施。
他当然会为他的父亲找好借口,就像他也会心安理得为自己的暴行找好理由——
如此一来,便可以站在制高点认同自己的行为是对的,他不必有任何负罪感。
一个勾引父亲犯错的婊子,略施小计惩治一下,有什么不对吗?
哪怕事实面前我就是遭受了无妄之灾,不过没关系,李果复会在他的世界里把我设置成十恶不赦的罪人。
对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做什么都是可以的,这无所谓,因为她活该、她应得。
所以这个世界如果没有法律会很可怕,宝宝、小珏。
由个人主观意识控制的世界是随时可以因谬误与舆论杀人的,每个人都在个人意志的世界里摇摇欲坠,苏格拉底也会因为不被喜爱而被送上断头台。
每个人都可以随时成为下一个断头台上的亡灵,只要他成为众矢之的。
所以必须要有为杀人犯辩护的律师,因为但凡有万分之一诬陷和谬误存在的可能,那么这个职位的存在就有了意义。
不要忽视任何的万分之一,因为只要它可能发生,在漠视之下这个概率就会无限增大,直到苏格拉底头颅落地的事件重演。
所以我好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不断进步的时代,小珏。
这样我才有更多的向上爬的动力和希望——我知道头顶之上总有亮光,若我努力伸手触碰或许就可以够到太阳。
我不是婊子,也不是受虐狂,更不是李果复和李国荣眼里罪无可赦的罪恶诱因。
我不同意他们仅凭一己之念就给我打上诱惑、色情、污浊、盗窃犯、荡妇、第叁者等各种各样的罪名,凭什么先入为主给我打上标签呢,我做错了什么?
哦,我唯一做错的就是我太有天分,太聪明,太智慧,太坚韧,到现在都还不肯臣服,不愿坠落。
我唯一做错的就是我是女人,我有这些男人们嫉妒得发了狂也得不到的品质。
那就嫉妒吧,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性别境遇为后天构建,先天的赠予是母亲给我的礼物。
我,何错之有?
我爱女人,我也为自己拥有月经、子宫、生育的能力而骄傲,这是礼物,是天赋。
在无数次被泼溅的脏水里我终究会和我同性别的那些女人们拥抱,和我的身体拥抱。
我的天分、我的创造力、我的不屈的脊骨和不催的勇气,都是我个人生存的支柱与我成为真正成人的魅力。
得不到我的能力,所以就来毁掉我的意志,破坏我的身体,好恶毒的小男人。
以为这样就能征服我吗?以为这样催化我成为男人的走狗吗?以为这样就能打倒我让我屈服吗?
不可能,永远不可能。
父母不能给我的处世之道,我从书本里找。
旁人无法给我的支持,我从与我相似境遇的人身上找。
我们互相分享经历,互相出谋划策分享美味与倾诉苦难,那么一切痛与苦的程度就自然减弱。
我们牵手,而我现在所得到的、所做的,也是无数前人留给我的力量。
如果没有第一个说出来和做反抗的人,那就没有现在的我。
我踩在前人的肩膀上,所以也甘愿复刻她们的行为,为后人铺路。
我们所做的都只有一个目的——愿世上再无苦难,愿女人自由歌唱,愿每个女性以点滴蚍蜉之力,汇作大海,撼动千年之树,改变这个世界。
这个现在看来一点也不好的世界。
千年前的女人也会这样想,对吗,时空翻转沉沦间我们总会在某个时间和已经消散的人拥有相同的执念。
如果我现在做了,说不定在哪个时间,也会有人从我的话语中得到些许力量。
这就十分足够了。